蓝星获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来源: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时间:2010-07-22

  国家知识产权局7月20日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蓝星公司被列入第二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2006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蓝星公司成为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次年成为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2009年进行了将专利指标纳入下属企业一把手业绩考核指标的探索性试验,知识产权工作开始渗透企业研发、生产、销售、并购等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以优秀成绩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验收。从2010年开始,蓝星正式把专利申请指标列入下属企业一把手考核指标范围,把专利上升到和销售收入、利润指标一样的重要程度来进行考虑。

  目前,蓝星拥有专利1653件,商标356个,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66项,行业标准38项。2007年至2009年,蓝星获得中国专利奖3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3项,北京市发明专利奖2项。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纪检监督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 常见问题
Copyright © 2005-2022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京ICP1304607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400065
中恒电国际信息技术与中国日报社联合设计制作
技术维护:中国化工数据中心 Email:56622999@cncic.dzrcsb.com